伴读屋 > 其他小说 > 明薇贺知涯 > 第174章 媳妇太坏了
“算你识相!”明薇轻哼一声,旋即袭来更多的心疼。

这腿都打石膏了,该多疼呀!臭男人,净做些让人担心的事。

不过一想到他是为了让自己不担心才瞒着的,明薇心里一点气都没有了。

赶紧摸着他腿上的石膏,问道:“医生怎么说?大概要多久才能拆石膏?”

贺知涯见媳妇好好跟自己说话了,连忙回答,“医生说打了石膏恢复得快!暂时没说何时拆。”

其实是他主动要求医生打石膏的,防的就是明薇会来突袭探望。

不得不说,他还是满有远见的。

明薇也不怀疑贺知涯说的话,既然来了,她就打算待到考试再回去,反正不能留自家男人在这儿受苦。

特殊部队的待遇应该是挺好的,可再好,一群战友都是大老爷们,哪会照顾人啊!

当即明薇就把自己的想法跟贺知涯说了一遍。

“媳妇!你真好!”贺知涯笑了笑,他受伤的事情瞒不住,自然希望明薇留下来,“不过学校那边的事顾得过来吗?你别为了我,丢了上学的机会。”

明薇道:“我来的时候已经请过假了,初中的知识也自学得差不多,应付期末考试没问题的!不过说来也巧,我当时能复学也挺意外的,校长和老师们也器重我,自然没有丢不丢机会的说法。”

她抬头又要问贺知涯关于当时复学的事,因为怀疑是他暗中帮助,可却发现男人一刻都舍不得挪开眼的盯着她。

明薇摸了摸脸颊,尴尬的问,“你这么盯着我干啥,我脸上有东西吗?”

怪渗人的!

“嗯!”贺知涯思索片刻,重重地点头,粗糙的指腹在女人白皙的脸蛋上摩挲,“有点漂亮。”

“越来越不正经了,嘴巴跟抹了糖油似的!”明薇脸颊通红,瞋了他一眼。

“实话实说罢了,媳妇,你真是越来越好看了。”贺知涯倏地凑近,想要把明薇的容貌彻底烙印在自己脑海里,把她脸上每一个细节都尽收眼底。

本以为会有瑕疵,可为什么在他眼里明薇越看越美呢?

他这样望着,心中油然升起自豪感。

战友们怕是要羡慕死了,他们可没这么漂亮的媳妇!

“你理我远点,一身消毒水的味儿!臭!”明薇红着脸嫌弃道。

赶紧从他怀里挣扎起来,这可是医院,虽然是特殊部队专用的‘小型住院部’,可来来回回这么多人,万一门被推开怎么办,搂搂抱抱成何体统!

“薇薇…好媳妇…我想你……”

贺知涯才不管自己臭不臭呢,直接把明薇拽到怀里,紧紧搂住。

四目相对,丝丝电流在明薇身体里钻着,让她浑身酥麻。

这男人的脸,还真是勾人啊……他真是贺大强的亲生儿子吗?怎么长得不太像呢?

也不怪明薇会煞风景的想到这一点,就凭贺知涯这颜值,哪是贺大强比得上的呀!

“别闹!会有人进来的!”明薇轻咳掩饰尴尬,试图站起来,又被贺知涯拉到了怀里。

“不管他们,进来就进来,媳妇,我想你……”

“所以呢?”明薇故作懵懂,贺知涯眼中的欲望风暴太明显了。

贺知涯却觉得她这样更有韵味,咧了咧唇,低头在她唇上噙了一口,“所以就想亲你一口!”

“一口够了吗?”明薇鬼使神差的问,恨不得打死自己!

她想想就郁闷,虽然很惦念贺知涯,也别表现得这么明显呀!再者贺知涯想干什么,脸凑这么近,是想引人犯罪吗?

明薇叹了一口气,权衡许久,到底还是为色所困,随后闭上眼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,反正是自家老公,不必太矜持,肉吃不到,总得给人喝口汤呀!况且她也不亏,嘿嘿!

贺知涯喘息着,离开明薇的唇畔,轻吻着她白皙圆润的耳垂,然后缓缓往下。

“媳妇……你啥时候参加跳级考试……”

“快点考大学吧,我等不及了!”

“……”

明薇沉默,她也感觉到男人如今有多隐忍了。

当即暗骂一声色狼,都受伤了还不安分点。

夫妻俩在病榻上缠绵着,没有诉说这段时间的离愁,却互相心照不宣。

贺知涯的手宛如两根钢铁,坚硬地禁锢着怀里女人柔软的身躯,片刻也不想与她分离。

忽然!

明薇听到走廊传来汉子们悉悉索索的声音,好似在说用肉票买了一条猪腿,那嗓音甭提多喜滋滋了!

“他们回来了,你快把我放开!”明薇挣扎着,又不敢太用力,怕伤到贺知涯。

“没听见。”贺知涯装聋作哑,脑袋撑在明薇的肩头。

明薇算是明白了,这男人在耍流氓,便悄悄伸手抓住男人的一物,“真不放手?”

“媳妇,你听错了,没人来。”贺知涯淡淡笑了一下,他要让那群万年老光棍好好吃味儿一番。

明薇笑而不语,手上稍微用力,一撮毛便被她拔了下来,疼得男人惊叫一声赶紧松手,目光震惊而哀怨地看着她。

“刚好瞧见有小撮腿毛没被石膏挡住,手痒,抱歉!”

贺知涯差点一口血没吐出来,媳妇太坏了,怎么办!

病房的门被推开,一群汉子乌压压的凑进来。

只见明薇坐在凳子上,跟贺知涯保持了一定的距离。

秦沪还怕打扰到夫妻俩的小恩爱呢,现在看来并没有,就提了提手上的猪蹄。

道:“嫂子,我们买了猪蹄,你琢磨着做点什么吃的,给老贺补补?”

他们平时都是在特殊部队的食堂吃饭,这样也能省些开支下来以后娶媳妇。

但贺知涯是他们最好的兄弟,明薇这个嫂子过来,他们自然要好好招待。

这不,一个个使劲了浑身解数,这个提着猪肉,那个拎了猪蹄儿,俨然一副把身家都掏光的架势。

明薇诧异,别看这群人穿得跟黑涩会似的光鲜,可能拿出手的东西实在没多少。

但一想到他们的身份本来就是吃苦辛劳的,明薇释怀了,语气怪罪道:“你们这群大男人买的都啥菜呀,一看就不新鲜了!秦沪,你跟我重新跑一趟呗!”

虽然有肉有菜,但油腥不足,明薇既然来了,就打算好好给这群英雄补补身体。

一条猪蹄和几块约莫巴掌大的肉,就算加了土豆啥的乱炖一遭,哪够十一二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吃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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